手機的數據流量「偷跑」不時發生,重慶馬先生上月十四日一天之內,手機流量偷跑近1GB,馬先生並沒有用手機下載東西或看視頻。廣東順德的龍小姐將手機放在公司充電三個小時,結果電訊公司告知手機用了23GB流量。

賓語(評論員):雖有法律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在絕對壟斷地位的企業面前,便完全成弱勢。顯然,三大電訊運營商的流量糊塗帳已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消費者並沒甚麼破解之法。荊楚網

劉慧婷(評論員):消費者自身要及時關閉數據流量,避免後台流量偷跑。運營商應當對流量的使用情況有所監控,監管部門要有所作為,加強對流量計量的監督和管理,及時查處偷跑流量的行為,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紅網

格子(網民):手機一夜不關,房子便歸電訊網絡營運商。這本是網民諷刺手機流量費太高的調侃,亦暗諷監管部門不作為,使消費者成為任宰羔羊。監管部門應要求營運商提供詳實、準確的第三方檢測數據,保護消費者。天涯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