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台中市消防局傳出性侵醜聞,局內某分隊一名小隊長早前消夜飲酒後,疑潛入女隊員房間,性侵一名女隊員。消防局昨表示將給涉案小隊長記一大過處分,並報請台中市政府予以停職。

事發上月三十日晚,小隊長疑趁眾人喝醉之際,潛入受害女隊員房間,性侵得逞。受害女隊員事後在同僚陪同下,前往醫院檢驗並報警,另通知上級。

消防局長蕭煥章昨證實事件,表示會配合檢方調查,絕不護短。台中市消防局專門委員楊元吉指,涉案小隊長在勤務期間喝酒,將依據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給予記一大過處分,另外喝酒期間屬上班時間,將給予曠職四小時處分。針對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部分,已報請市府給予停職,如果刑事偵查判刑確定,將給予免職處分。

涉案小隊長已經被降調為隊員,如查明分隊其他隊員有飲酒,亦會一併給予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