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責任如緊箍 好人政治到盡頭
中紀委公布五宗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案例,五名廳局級官員被免職。在王岐山主導下,責任追究成為第五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政風開始出現良好勢頭。
「主體責任」是內地政壇的新名詞,顧名思義,就是主要責任的意思。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各地一把手對本地廉政負總責。然而,在一些單位和部門一把手眼中,反腐責任在紀委,故他們常常只掛帥不出征,做個樣子,走個過場。
一直以來,各地一把手對反腐敗「喊在嘴上、浮在面上」,不敢抓、不真抓。自從第五代上台後,強調權責合一,有多大權力就要負多大責任,開始重視問責追責,在反腐整風領域更是如此。比如商務部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明知下屬及家屬多次聚賭,卻一再放任縱容,又對下屬嫖娼問題隱瞞不報,編造理由欺騙組織,終被免職處分。
再比如,人民日報社上海分社原社長劉建林因糾正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不力等受到追責。上海分社個別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被查,並被責令限期改正,劉建林未及時組織有效整改,後發現其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員均存在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劉被免去職務。
無視歪風 滋生腐敗
另外,河南新鄉市委書記李慶貴因班子成員屢被查而遭免職。短短九個月,河南省紀委立案查處新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賈全明,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市公安局原局長孟鋼,新鄉市政府原副市長崔學勇等三名廳級官員。三案涉及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相關行為主要發生在李慶貴擔任新鄉市委書記期間,李慶貴因管人不力被免職。
這些案例向外界傳遞了非常明顯的信號——中央在主體責任方面動了真格,要用責任追究的方式倒逼地方黨委一把手貫徹主體責任,排除親情、友情和利益關係的干擾。今後,權力意味着責任,責任意味着擔當,若對眼皮底下的四風、腐敗問題隻眼開隻眼閉,讓「責任田」淪為「撂荒地」,不論權力大小、級別高低,遲早會被追究責任。
曾幾何時,內地官場盛行「好人主義」,尤其是一些空降到地方的一把手,自己出污泥而不染,但對轄區的歪風邪氣視若無睹,對一些該抓的事不抓,該管的事不管,絲毫沒有政治承擔,期望少樹敵、多交友,平平安安過幾年,然後提拔升高。在這種姑息縱容的心態下,黨風政風迅速腐敗,貪官有恃無恐,佔山為王,使官民對立矛盾日益突出。如今在第五代殺一儆百的嚴令下,主體責任已成為一把手的緊箍,好人政治也走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