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社交網站facebook於二○一二年遭美國用戶集體入稟,稱即使登出後仍被fb追蹤網上活動,指fb涉違反美國電子通訊隱私法,更指fb非法取用用戶資料謀利。加州聖何塞地區法院前日裁定,因入稟用戶沒有列明到底有何損失,決定駁回訴訟,fb毋須面對一百五十億美元(約一千一百七十億港元)的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