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名與周永康有牽連的官員郭永祥、王永春、蔣潔敏、李春城相繼獲刑十多年;兩名被打上周永康「門徒」標籤的官員李東生、冀文林也被押上被告席,顯示當局有意在十月下旬五中全會召開前,加快對周氏門徒的審判,以免為全會增加不必要麻煩。

在大慶油田六七三廠地質隊起家的周永康,仕途生涯歷經中石油總經理、四川省委書記、公安部部長、中央政法委書記等重要崗位,而幾乎在每一個階段,他都有不少門徒,形成了四川系、石油系、政法系、秘書幫等團團夥夥。上述被判刑和正受審的官員,皆為四川系、石油系、政法系、秘書幫的重要成員,可見隨着周永康下台,其門徒也迎來了悲慘的下場。

從法院的判決看,這些官員皆與周永康有利益輸送。例如,蔣潔敏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其判決書提到,○四年至○八年間,蔣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違反規定,為他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這裏的「他人」指的就是周永康的兒子,其餘周永康門徒,也基本一樣。

人身依附 貪腐癥結

一隻大老虎被打掉,就會牽扯出圍繞其周邊的龐雜食物生態鏈,這就是中國官場的真實寫照,周永康及其門徒的倒下,不過是讓人們更清楚地看到了這點。這也是當局所指的團團夥夥,既搞壞了民心,也破壞了中共的政治規矩,因而特別不見容於最高層。

然而,要系統清理這種團團夥夥的腐敗,以及對中共政治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僅靠高壓反腐是不夠的。高壓反腐充其量只能解決官員不敢腐的問題,並不能解決官員腐敗的癥結,尤其是不能解決團團夥夥產生的根源,後者植根於官員選拔制度的人身依附:一個官員只有依附於一個更大的官員,才可能有政治前途。要解決這一問題,當局有必要「另闢蹊徑」,這或許是最近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背景。

據悉,這兩個新規是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主導修訂的。王今年以來一直為此奔波,五月調研浙江、七月調研陝西、九月調研福建,都提到「修訂條例」,還曾徵詢專家對這兩個規定的修訂意見。王岐山力推新「準則」和「條例」,目的不外乎謀劃用制度的力量,真正實現官員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轉變。

由於這兩項新規尚未發布,外界無從判斷它們能否從根本上遏制腐敗。從媒體披露的部分內容看,看似比過去更嚴厲,若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能夠為中共政治生態的改良起到積極作用,將會是王岐山留給當局一筆巨大的反腐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