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英國近年亦發生不少男童被性侵的案件。有心理學家指出,愈來愈多女性施暴者在庭上受審,反映同類犯罪數字上升。女施暴者被捕後,大多判刑都較男人性侵女性輕,引起社會對兩性平等是否需要重新檢視判刑的輿論。

哈特與十一歲男童發生性關係。(互聯網圖片)

女施暴者多輕判

二十一歲女保母哈特照顧一名十一歲男童時,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因頸上留下吻痕被男童父親揭發。哈特早前在法庭受審承認控罪,亦是其前男友的男童父親求情指,兒子曾向哈特虛報年齡,又形容兒子本身對性狂熱;法官稱被告心智不成熟,最終只輕判她緩刑監禁半年。英國曼徹斯特亦有活動,鼓勵男性侵受害者打破沉默。

傳媒質疑若受害人及被告的性別對調,受害人家屬會否為被告說情,而法官又會否輕判;又指今次判刑過於寬鬆,對其他男童及潛在女施暴者,帶來不良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