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共五中全會舉行在即,連續三天有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心腹遭審判。天津市第二中院昨審理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受賄案,檢方指控李非法收受財物近二千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案件擇期宣判。

李東生(互聯網圖片)

周永康(互聯網圖片)

據天津市檢察院起訴指,李東生於一九九六年至二○一三年間,利用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委員等職務、職權和地位便利,為十一個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戶口辦理等事宜上提供幫助。

此外,在○七年至一三年間,李直接或通過親屬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近二千二百萬元,檢方表示應以受賄罪追究李東生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李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李亦在庭上進行最後陳述,案件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