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曾射傷警察、被廣州警方列為第三號「黑桃A」通緝犯的林錦成,潛逃十七年後,去年底厭世跳樓不死,反壓死男途人,他前日在廣州中院受審,被控搶劫、過失致人死亡等四罪。林被當年射傷的警官及被壓死的死者家屬索償共一百二十三萬元人民幣,林在庭上向無辜死者家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