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放貸掀糾紛 債仔判囚
【本報訊】 山東濟南市公安局轄下分局近日被指透過設立企業與社企合作,對外放貸,月息達百分之六。據指三名企業負責人借「官貸」後,因就還款起糾紛,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詐騙被捕,其中一人不但遭刑訊逼供,更被判囚無期,家屬舉報指警方以案討債。濟南公安局稱有關報道與事實不符,並指涉事傳媒從沒採訪當局相關單位或人士。
濟南轄下公安分局。(互聯網圖片)
據報道,當地市公安局早年註冊設立企業新大洲貿易中心,經營五金及建材等,其負責人一直由公安局派任。六年前公安局指派警員齊某負責分中心業務,其後齊某與親家所經營的企業合作放貸。
家屬指警以案討債
其中一名借貸人刁某曾間接借「官貸」三百一十九萬元,並由齊某出面辦理。其後齊要求刁替中間人還款七百萬元,刁拒絕後被警方帶走,其公司財物被充公,最後更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刁早前在庭審中稱,當日在看守所地下室曾多次被毆打;其家屬指,刁被扣查的多輛私家車,經常出現在路上,疑警方以案討債後又中飽私囊,故以實名舉報警方劣行,惟目前仍無回音。警方指,齊於案發後未幾被勒令提早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