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東韶關始興縣法院前日通報,該縣一名夏姓商人因利用平價工業用二氧化碳代替食用二氧化碳灌進啤酒中,製成生啤出售,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二萬元。工業用二氧化碳純度低、含有害雜質,被人體攝入後或造成缺氧或中毒,嚴重可窒息死亡。

梅州早前亦有奸商利用工業用二氧化碳代替食用二氧化碳灌進啤酒。(資料圖片)

警方調查,夏在當地經營啤酒扎啤城期間,為增加啤酒泡量及口感,從某氣體供應站先後以每罐七十元的價格購入兩罐四十公升的工業用二氧化碳,並灌至生啤中出售予他人飲用。警方鑑定,該二氧化碳不符合食品添加劑液體二氧化碳標準。

灌工業用二氧化碳謀利

法院認為,夏明知工業用二氧化碳有毒,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惟為謀取利益,仍摻入食品中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鑑於他如實供述,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