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三十多年的經濟改革中,國有企業改革多數時候佔據改革的中心環節。儘管如此,國企的治理機制遠非完善,還有進一步改革的必要,這就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將國企改革放在一個重要位置的原因。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出台,這份以黨政最高機構名義印發的指導意見,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後推出的第一個具有「頂層設計」意義的改革方案,用官方的話說,它是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必將開啟國有企業發展的新篇章。

比起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以「放權讓利、抓大放小」為特徵的國企改革,從指導意見看,本輪國企改革有幾個變化,也許可以稱之為亮點:

一是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今後國資委考核國企主要考核資本增值狀況;

二是將國企分成公益類和商業類,不同類型的國企採用不同的改革辦法;

三是在治理結構上,根據不同企業類別和層級,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選人用人方式,並實行不同的分配方式;

四是允許私人企業參與混改,但對員工持股等不設時間表;

五是強化監督,設計「四道防線」,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六是明確黨管國企原則,強化黨對國企的領導。

這六個方面使今次國企改革區別於過去,符合三中全會確立的國企改革原則和方向。

沒有觸及真正問題

不過,這次改革也引發了爭議,一些批評者說,國企壟斷權問題、國企免費和低價使用國有資源的問題、不上交利潤的問題、國企內部沒有限制分配的問題等,才是國企真正的問題,但對於這些問題,今次改革並未過多涉及甚至沒有涉及,其指導思想反而是要做強做大做優國企,這使得此次改革成為利益集團藉改革之名謀利益之實的「偽改革」,改革沒有觸及國企真正的問題。

公允地說,全盤否定這次國企改革的價值有些偏頗,畢竟改革的意圖還是力圖將市場因素引入國企,但如果對這次國企改革懷有私有化的想法,則在目前的政治氣候下,是不切實際的,國企改革不可能按照私有化的方式進行。當然,像官媒一樣,對這次國企改革唱讚歌,尚未開始就未卜先知斷言國企未來會有大發展,也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