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小學生在水庫中溺亡,其中遇難兩兄弟的父母控告水庫管理使用方,索賠死亡賠償金等共四十八萬元。被告反認為是家長未盡監護義務,並於溺亡事件後在水質處理上給自來水公司帶來損失,提起反訴,索賠屍體污染費。

胡建兵(評論員)

按照水庫管理部門邏輯,一旦哪家失火,有關部門可向相關家庭收取環境污染費。車輛在路上出事故,交警向出事司機收取交通堵塞費。這與趁火打劫有何兩樣?

南海網

何勇海(評論員)

水庫管理使用方向溺亡者索賠屍體污染費讓人難以認同,因水庫管理方也應負責任。為何不把水庫用圍欄圍起來?安排專人巡邏、裝上智能監控設備,這樣可避免悲劇發生。

中國青年報

李強(網民)

溺水事件發生後,在水質處理上給自來水公司帶來損失為由提起反訴。這樣的反訴讓人感到的不是有多無奈,而是有多無賴,讓人驚呼:「有一種無賴之舉叫索屍體污染費。」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