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東肇慶男子李攝森三年前進入廢渣池救人時吸入毒氣,變成植物人。李家花費近百萬元醫治,曾兩度打官司追討責任及索賠,獲判勝訴後卻未取得賠償,其後多次向政府請求妥善安置不果,遂於五月控告新興縣政府處理不善,要求發放一百三十萬救助金。法庭已責令新興縣政府六十日內回覆李家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