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草案按照預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加害人出具告誡書、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等,明確政府、社會組織、自治組織和學校、醫療機構等職責,並設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切實保障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權益。

王傳濤(評論員)

《反家庭暴力草案》通過並實施已然在即,讓人期待的是,這部法律並不僅懲戒,還有預防和教育;同時對懲處作細分。這些細化有利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而法律在這領域起到填空補白作用,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

中國青年報

王琳(評論員)

對反家暴來說,現在並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治維度裏的反家暴,立法層面的系統化或加快單行法化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還在於執法。因為不管通過多少法律,都要從紙面落實到地面。

中國青年報

李明舜(網民)

反家暴法要解決是當家庭成員受到家暴侵害時,如何獲得有效救濟。因此立法要重在建立救濟機制和預防機制,確立一套操作性強、權利義務主體和處理程序明確救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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