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疆烏魯木齊市三十九歲曾姓婦人,早年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為逃避坐監,竟在判刑後十年間先後懷孕十三次。

曾女為避坐牢,十年內懷孕墮胎十多次。(互聯網圖片)

曾婦向當局報稱懷孕十四次,除其中一次是謊報,多年來她不顧健康反覆懷孕及墮胎,成功走法律漏洞躲過牢獄之災,直至最近正式服刑。

獲監外服刑即墮胎

曾婦於二○○五年十月因貪污罪,被烏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判決生效時,曾婦因懷孕獲法院對其暫予監外服刑。自二○○六年開始,每當她要被收監送往看守所時便報稱懷孕,等到當局發出暫予監外服刑的通知後便墮胎,到身體恢復過來便再次懷孕,如此反覆達十三次。

數月前,司法局再次向法院提交對曾婦執行收監的建議,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後,司法局與派出所一同將曾婦押送至看守所,她終正式收監。

據內地《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若是正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而且此段時間亦計入服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