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大地:限行與公民權問題
北京為舉辦紀念抗戰勝利七十周年閱兵儀式及相關活動,從八月二十日起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一直到九月三日。就閱兵式而言,有必要實行限行,但是否要限這麼長,還是可以討論的。
我現在談一種政策制訂的思路。自北京舉辦奧運會實行單雙號限行起,以後遇到重大活動都會祭起這個「法寶」,車主都已習慣了,從最初的抱怨到現在的無奈接受,這也算是心理調適吧。如果說北京限行還有北京的特殊情況——首都,經常有大型活動,更重要的是車多——那麼其他地方,特別是一些二、三線城市也學北京限行,就實在不應該。
長官意志 但求方便
管理部門遇到大型活動包括賽事,動不動就想到限行,將限行常態化,實際是一種懶政,是長官意志的產物,完全是從方便管理的角度而不是尊重民眾的角度出發的。表面來看,每次限行都有理由,要麼是保障大型活動的進行,要麼是治理污染,先暫且不論限行效果如何,在出台限行措施時,根本不徵詢民眾意見,只是出一個通告,告知甚麼時候要限行。所以,限行最大壞處,就是不考慮對政策實施對象帶來的損害。
人們買車是為了行駛,不是放在家裏觀賞,限行不僅限制了車主開車出行的權利,也使得汽車的價值打折,因為汽車的價值是在使用中實現的,不能使用,也就失去了價值。北京對此尚有些補償,其他地方則連補償都不談。
在一個法治社會,若管理部門為所謂公益要出台限制一些公民權利特別是基本權利的措施,必須遵循極為嚴格的法律程序,非依嚴格的法定條款和程序不得被侵犯和剝奪;同時必須是「事先限制」,而不能是「事後限制」。
而限行損害的出行權利和財產權利都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為了公共利益,私人也可不讓渡自己的基本權利,對此,不能簡單以民意多寡來決定,不能因為多數人同意,就可剝奪少數人的出行權利。在涉及公民基本權利方面,是不適宜通過民主討論方式裁決的,否則就可能出現多數人的暴政。現在的問題是,很多地方的限行決策,連個起碼的聽證形式都沒有,就由官方出台。
人們鮮聞其他國家有像中國這樣頻繁限行的。限行常態化,追根溯源,如上所述,除了管理能力不高,反映的是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訂過程中尊不尊重公民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