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被指挪用國家基金五十五億港元,馬國反貪腐委員會周一向總檢察長提交調查報告指,納吉布銀行帳戶內的五十二億三千三百萬港元並非來自國家基金,而是他收受的「捐款」。報告沒交代「捐款」從何而來,及何以有巨額資金存入納吉布個人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