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渭南富平縣五歲女童菲菲日前隨家人外出,因熟睡被獨留車內致中暑。醫院確診菲菲全身肝、腎、心臟、腦及神經等多個器官功能衰竭,更呈接近腦死亡症狀。律師認為,警方應追究類似事件法律責任。

慕毅飛(評論員)子女彷彿是父母的私有財產,如何看管子女純是家事,監管缺失,不予追究,也就天經地義。這傳統的語境已過時,既然具備過失致人死亡的條件,便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紅網

知 風(評論員)兒童被困車內致腦死亡,當事家庭產生的自責遠大於法律的懲罰,即使判定其過失犯罪,帶來的法律懲罰還有甚麼追加分量?而對這個不幸家庭,已是禍不單行了。荊楚網

朱永華(網民)監護疏忽是現代社會威脅孩子生命的第一殺手,尤其父母監護孩子中存在的疏忽大意,給孩子造成傷害甚至失去生命,對父母的打擊無法理解,追其刑責也沒實際意義。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