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道】美國紐約一名富豪今年初身故後,留下過億遺產給兩名千金。但他立下多條規矩,女兒必須遵從,才能領得額外金錢。他要求女兒大學畢業、三十五歲前結婚、不許未婚懷孕等,在黃泉下也盯緊她們不會行差踏錯。

維多利亞(左)及馬列娜(中)獲有條件分配遺產,伊娃(右)則一無所得。(互聯網圖片)

終年七十七歲的地產大亨拉博茲(Maurice Laboz),已在去年四月訂明遺囑,現年二十一歲的馬列娜與十七歲的維多利亞,年屆三十五歲後每人分別可得到約七千八百萬港元的遺產。若女兒在三十五歲前結婚,她可以額外領取近四百萬港元,但丈夫要簽名表明絕不接觸她的財產。

妻子無份 憤而入稟

女兒在認可大學畢業後,亦可額外領取約五百八十萬港元,但要寫約一百字文章,向遺產信託人闡述如何用錢。拉博茲亦要求二人照顧母親伊娃,而一旦在婚前懷孕,就不可領額外遺產,規則處處見拉博茲的嚴父本色。

負責拉博茲遺產的律師形容這是「在墳墓中控制的方式」,稱雖然不常見,但的確有人為了子女這樣做。拉博茲在遺囑表明餘下的遺產會捐給慈善機構。拉博茲死前正與伊娃辦離婚手續,伊娃在遺囑中一無所得,憤而入稟欲瓜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