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婦人早前為把戶口從家鄉雲南遷至現居地四川成都,竟被當局要求開出「婚前是未婚未育」的證明,結果家鄉各部門互相推諉,折騰兩年,在向傳媒等求助後才得以解決。事件曝光後,雲南省紀委近日通報十八名涉事人員因嚴重不作為、推諉等問題,被停職或政紀立案調查。

居委會職員指戶口本不能作為婚姻情況的依據。

民政局職員要求胡女士提供○六至一○年的舊戶口簿。

多個部門互相推諉

內地官媒報道,嫁到成都的胡女士去年為遷戶口,多次來回昆明成都,但其戶口所在地昆明黑龍潭社區居委會,卻要求她證明一二年結婚前是未婚未育,麻煩由此開始。居委會指胡的戶口本雖寫明她當時未婚,但不被視作證明,要求她到民政局申請。

胡女士其後到五華區民政局,對方要求她提交戶籍證明曾在該區居住,胡因手上戶口本登記地址已改成新地址,只好再到區內派出所申請證明。派出所則指她戶口由省教育廳統一託管,要先到省教育廳申請證明是託管戶口,但省教育廳反指派出所要求無理,拒絕辦理,要派出所先行證明省教育廳有義務配合派出所。

「就是層層阻礙,就是我(部門)能不給你辦就不給你辦」,事件走入死胡同,居委會建議胡到五華區檔案館申請,未料對方也要求她證明戶口曾在五華區,居委會更把責任推給胡女士,批評她結婚生子沒通知。胡女士最終向傳媒求助,並撥打市長熱線,到今年五月才解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