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市榆中縣上花學校五十九歲肖老師,日前在中考首晚突然擁抱及親吻十五歲王姓中三女生。隨後王女將事件告知家長,肖老師為息事寧人,向王女家長賠償六萬元,雙方還達成協議,從此互不糾纏。

李強(評論員)

利用老師芝麻大的權力,作出猥褻學生此等嚴重背離師德的傷天害理之事。作為公眾,只要一看見這樣的無良老師便立即想送他們進監獄,沒有任何商量餘地。

四川新聞網

李忠卿(評論員)

這件事的處理不宜私下解決,最好通過合法的途徑,老師真是幹了不該幹的事情,逾越了道德與法律的底線,這不是簡單的賠償便能解決,而是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否則是對法律的無視與褻瀆。若老師只是一般的擁抱、親了一下額頭,我看也不必過於緊張,只要向當事人賠禮道歉,最多向校方寫一份檢討即可,家長若提出巨額索賠要求,顯然有敲詐勒索之嫌。

紅網

Tr 莫凡(評論員)

像這種事也能私了?這家人也沒甚麼底線,為了六萬元居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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