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江門農民起訴蓬江區衞生局,指該局將其在香港所生的第二胎納入計劃生育統計內,並將第三胎列為超生,徵收六萬多元社會撫養費。一審判決指,夫婦在香港生育子女後,帶回內地住滿十八個月,便要算在計生統計內,故判夫婦敗訴,他們後提出上訴,二審結果尚未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