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自九九年八月一日起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後,明令禁止在特區內飼養豬、牛、羊等牲口。當局曾多次打擊非法養殖場,今年僅五月已先後搗破十多個非法豬場。惟屢禁不絕,連東江配水庫深圳水庫的水源亦被非法豬場污染,致港人食水安全岌岌可危。

執法人員到非法養豬場清拆。(互聯網圖片)

二○一三年底,深圳龍崗區的牛始埔村及羅湖區大望村,被發現各設有十多個非法養豬場。村民指,豬場還經營非法屠宰及提煉坑渠油,每日將大量糞水、屍水及油渣等廢物傾倒至附近的河道或湖中。污水最終經河道合流至深圳水庫,而水庫的水最終會供應予港深居民飲用,食水安全受威脅。據豬場老闆稱,非法豬場所以禁之不絕,全因成本低、利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