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周一裁定,南韓三星電子的智能手機在設計及技術上,侵犯美國蘋果公司的專利,但指蘋果iPhone的整體外形不受保護,故此要求地方法院重新計算於前年裁定,三星需向蘋果作出約七十二億五千萬港元的賠償額。今次裁決恐影響的賠償額為約近三十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