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念斌案翻案後,福建省高院再重審一宗十九年前冤案,《法制晚報》報道,福建高院昨開庭審理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殺人案,黃興、陳夏影當庭翻供,檢方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法庭改判。審判長宣布將擇日宣判。

林立峰

被告黃興(右)及陳夏影(左)出庭。(互聯網圖片)

一犯獄中遺言沒幹過

一九九六年四月,福建福清市一名十三歲少年被綁架撕票,二十一歲黃興、十九歲林立峰、十七歲陳夏影被認定為案犯,其中黃興、林立峰分別被福州中院判處死緩,陳夏影被判無期徒刑,福建高院曾兩次發回重審。○六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福州中院判決。

法院判決後,三名被告人及家屬多年申訴。林立峰○八年在獄中病逝,臨死前向父母留下「我們從沒幹過」的遺言。黃興、陳夏影家人一直上訪,昨終獲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