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雲南紅河州為全力推進棚戶區改造,被揭用公款激勵公務員拆遷,州政府計劃每年撥款五百萬元獎金,其中書記、市長各分一成五。雲南、四川等多省市紀檢幹部認為,紅河州此舉嚴重違紀,涉嫌濫發獎金。紅河州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則堅稱該考評沒問題,惹輿論質疑。

紅河州蒙自市大園梓拆遷片區多名民眾上月底和拆遷隊對峙。(互聯網圖片)

上海澎湃新聞網報道,去年九月,紅河州政府辦公室印發《紅河州棚戶區改造工作考評辦法的通知》,指紅河州政府每年安排五百萬元獎金獎勵拆遷,其中四百萬元用於對完成任務的縣市、州棚改辦和州棚投公司獎勵,一百萬元用於對超額完成任務的縣市獎勵;對縣市的獎金中,縣市委書記、縣市長各佔獎金一成五,剩餘七成獎金用於獎勵從事該項工作的其他相關人員。

滋長違法拆遷

有律師認為,此舉滋長違法拆遷,置被拆遷者的利益於不顧。據悉,截至去年十一月中旬,紅河州三萬戶棚戶區改造任務前期工作已完成,全州的棚改簽約率達百分之一百零三。

蒙自市國稅局某分局前局長投訴,蒙自市棚戶區改造拆遷人員上月底對其小區圍牆強拆時,他被推倒在地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