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務院扶貧辦外資專案管理中心前主任范增玉貪污、受賄、詐騙罪一案,昨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審判決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范增玉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互聯網圖片)

丁書苗(左)是劉志軍貪腐案的關鍵人物之一。(資料圖片)

董軍

另詐騙丁1600萬

法院指控,范增玉○九年至一一年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其中先後三十八次索要或收受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貪腐案的關鍵人物之一、被外界稱為「高鐵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給予的現金、購物卡等,共計四千多萬元。范更虛構為丁還欠款事實、冒充相關領導等,從丁及其下屬騙取共一千六百多萬元。

另中紀委網站昨公布,甘肅省委統戰部前副部長吳繼德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省紀委指他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另中紀委前日通報陝西西安市長董軍因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受黨內警告處分,董是今年首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省部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