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蘋果日報》(簡稱《台蘋》)再涉報道失實被判罰款。《台蘋》早前就一宗涉性侵犯案件,痛批法官縱放惡狼,被新北地方法院法官盧軍傑提告求償。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台蘋》報道與事實不符,賠償由四十萬元新台幣(約十萬港元)增至七十萬元(約十七萬港元),並須登報道歉。

《台蘋》再涉報道失實被判罰款。(資料圖片)

未經同意屬侵肖像權

台灣的士司機謝東憲四年前涉性侵日本籍女留學生,獲准以五萬元新台幣保釋,引發社會輿論爭議。高等法院認為,《台蘋》未經盧軍傑同意善自刊登盧的照片,已侵害其肖像權,且照片與原來案件沒任何關連,亦沒必要刊登。

另就《台蘋》指稱,盧軍傑聽信疑犯一夜情的辯解,惟高院認為裁定理由說得很明確,法官強調謝某涉犯重罪,顯示法官並沒完全採信疑犯說詞。早前一審判決《台蘋》得賠償四十萬元,高等法院二審增加到七十萬,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