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一名孫姓男子二十六年前帶兩幅家傳名畫到廣州鑑定時,遭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為由扣押。孫事後被證實無犯罪,但警方未歸還畫作,更辯稱是贗品,已經丟失。孫近日有意控告當局,代表律師指警方莫名弄失扣押物屬瀆職行為。專家指若畫作是真迹,賠償額或上千萬元。

吳昌碩作品《梅花》及李苦禪作品《鷹》真迹價值不菲。(互聯網圖片)

《鷹》(互聯網圖片)

孫先生於八九年七月從北京南下廣東為兩幅名畫鑑定問價,據指該兩幅畫作是晚清著名畫家吳昌碩的《梅花》及中國近代畫家李苦禪的《鷹》。珠海拱北分局警員於事發當晚突到孫下榻酒店,以走私文物罪將他拘捕,兩幅畫則送廣州文物部門鑑定。

警方三天後指兩幅名畫是贗品,孫先生走私文物罪不成立獲釋,惟事後兩幅畫作一直未歸還。孫此後每年向珠海警方追討均不得要領,反被怪責未去認領。○六年當局發出書面通知,指兩幅畫是贗品並已丟失,現仍在查找,但至今仍未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