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韓上訴法院周二推翻一審判決,判「世越號」船長李俊錫(圖)謀殺罪名成立,加重刑罰至終身監禁。棄船不顧的李俊錫去年十一月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嚴重疏忽職守等罪成立,判囚三十六年。檢察部門後來上訴,指他放棄盡船長的職責,很清楚乘客將會喪命,故應獲判死刑。「世越號」沉船意外造成三百零四人罹難。

李俊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