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早前有投資者在當地兩家投資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到期後卻無法兌換本金。涉事理財項目有十四個,金額高達十億八千萬元人民幣。受害者稱,已有三百多名投資者組成維權小組追討損失,警方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涉事公司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