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衞福部食藥署早前公布多款胃藥違規使用非藥用級別原料,食藥署昨再公布第二批藥廠清查結果,發現十九間藥廠共二十三款胃藥違規,因藥品主要成分或賦形劑使用食品級碳酸鎂、碳酸鈣原料,而非原料藥許可證產品,當局限定違規藥品須於本周三前下架。

台中市衞生局稽查人員到藥局抽查胃藥下架情況。(中央社圖片)

食藥署表示,上周一起稽查四十八間藥廠的藥品,包括五洲製藥鐵胃胃腸藥顆粒、新萬仁金十字酵素胃腸藥顆粒、田邊製藥田邊胃保錠等,十九間藥廠共二十三款胃藥違規。食藥署指,碳酸鎂、碳酸鈣屬多用途化學原料,在製藥、食品、工業上廣泛使用,而製藥主要用於胃藥中。而食品級碳酸鎂、碳酸鈣原料對人體健康危害不大,但按規定,藥品主要成分須使用有許可證的原料藥,違規業者將根據《藥事法》罰款六萬至三十萬新台幣(約一萬五千至七萬五千港元)。

違規藥品沒在港註冊

另食藥署早前公布的首批違規藥品中,瑞安大藥廠舒胃膠咀嚼錠於去年四月出口至澳門,澳門衞生局已回收該批胃藥。香港衞生署指,違規藥品沒在本港註冊,將適時與台灣衞生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