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頭藝人須抽籤劃位
【本報訊】深圳成為內地繼上海後的第二個嘗試規劃化管理街頭藝人城市。深圳中心書城廣場近年經常有街頭藝人表演,也有不少文藝攤檔,經常出現爭搶表演攤位、乞討人員氾濫及阻塞通道等問題,故當局決定從本月一日起,正式對街頭藝人抽籤派位,安排他們到固定區域表演。
深圳中心書城廣場有不少文藝攤檔。(互聯網圖片)
執法隊負責人表示,進入該廣場表演的街頭藝人,須向蓮花街頭執法隊及福田區街頭演藝聯盟報備,並提交申請資料,近期已有五十六名街頭藝人報備。
當局將於每月二十五日進行次月場地分配的抽籤派號,第一輪確定抽籤順序,第二輪抽出場地位置,然後由工作人員根據位置編號,制訂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輪流表》,街頭藝人須按照該表使用表演場地。據悉,初步有三十個固定的藝術表演場地和六個聲樂表演位置,預計每名街頭藝人每月約有十六天表演機會。
負責人指,此舉旨在推進街頭藝人考核與發牌制度。福田區街頭演藝聯盟亦將在下月起對街頭藝人進行培訓,三個月後將正式為通過審核的街頭藝人派發證件,讓他們持證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