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荷之間就肉身菩薩所有權引發的風波持續,國家文物局前日表示,已接受福建陽春村村民聯合委託,追討「章公六全祖師像」申請,整理相關證據後,將根據相關國際公約啟動追討程序。同日福建省文物局亦稱,初步確認佛像正是在二十年前被盜走。

明年之前須確認有爭議

佛像的荷蘭收藏家昨日發表聲明,稱鑑於目前傳媒報道轉向消極,決定收回借出佛像,不再在博物館巡迴展覽,卻隻字不提佛像所有權爭議。聲明指收藏家於九六年獲得佛像,上一位擁有人於九四年底至九五年初在香港從「一名真誠的中國藝術朋友」手上獲得,交易具體時間及證明文件則欠奉。

據悉,中國當局雖已啟動追討程序,惟荷蘭○七年始簽署《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九六年收藏的肉身菩薩不受上述所限。

此外,荷蘭當局雖設有文化遺產督察局協調文物爭議,但當中有時效規定,擁有超過二十年便可合法取得爭議文物的所有權。換言之,中國須於明年前,即佛像發現被盜並被他人佔有滿二十年之前,盡快向荷蘭方面確認所有權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