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岸近年發生多宗電訊詐騙案,大陸去年損失逾百億元,九成為來自台灣的詐騙,大陸只追回十多萬元,專門研究電訊詐騙的全國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集團副總裁陳偉才近日在兩會提出,電訊商應負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買賣銀行卡入刑。

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前日閉幕。(中新社圖片)

多年來僅追回13萬

公安部數據指去年大陸電訊詐騙案較前年增加約十萬宗,達四十多萬宗,損失金額相若,每年約有八十多億元贓款在台灣被取走,因兩岸法制差異,多年來僅追回十二萬七千元。陳偉才稱跨境詐騙的台灣犯罪組織,以法院傳票、資訊洩露、涉及洗錢等,將來電號碼改為政法機關辦公電話,冒充警察、檢察官。

陳舉例去年一宗金額破紀錄詐騙案,鄭州張姓女事主被來電號碼更改為中山市公安局的電話所騙,將三千八百六十六萬元轉到安全帳戶,騙子僱五個洗錢組織,買入三千多張銀行卡,二十小時內將巨款轉至台灣。

陳偉才指因陸方監管不力,令個案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