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的陳水扁前總統獲保外就醫後,昨再被控洗錢罪,其子陳致中批評是政治起訴。扁與妻子吳淑珍早前因涉收受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一千萬元新台幣(約二百四十八萬港元),協助陳取得台北101董事長職務,貪污罪成判刑八年。案中吳淑珍曾透過哥哥吳景茂將賄款存入人頭帳戶,法官認定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退回檢方重新調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時曾盤問扁,也曾兩度要求高雄地檢署傳召吳淑珍作證,吳均以身體不適拒絕。台北地檢署認為證據齊備,昨起訴扁洗錢罪。除此案外,扁還涉及台新金合併彰化銀行案,目前由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偵辦。

扁因龍潭購地收賄及洗錢等案被判監二十年,月初獲准保外就醫一個月,下月四日到期,台中監獄將於月底派人到高雄市探視,研究是否延長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