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違規泊車情況嚴重,明日起將實施新修訂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對違泊車輛處以最高二千元罰款,成為全國違泊罰款最高的城市。相關部門表示,新例將按二百元至二千元四個標準處罰,如車輛違泊導致交通事故或道路擠塞,將被處以最高罰款。

深圳交警表示,若車輛在一般道路違泊,將被處以最低的二百元罰款。若違停地點在濱海大道、布吉路及文錦路等二十九條指定道路或高架橋、交通繁忙路段,則將被處以五百元罰款。

此外,若在明確不得停放或臨時停車的路段、行人道,以及公共汽車站等地方違泊,將被處以一千元罰款。若違泊車輛引發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擠塞,將被處以最高的二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