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訪局最新制訂的《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工作辦法》(簡稱《辦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辦法》首次將群眾滿意度評價納入信訪工作考核,若因群眾不滿意發生信訪事項處理不當,工作人員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情節嚴重的將按規定問責。

趙茂盛(評論員)

將群眾滿意度評價納入信訪工作考核,是值得肯定。不過,要讓對信訪滿意度的評價不走形式,不能止於只讓信訪群眾上網打勾做一下選擇題,而應是對接訪員面對面評價,這樣才能真正反映出信訪群眾對信訪工作的滿意度,否則仍難擺脫形式大於實效的尷尬。

紅網

戴先任(評論員)

這次將群眾滿意度納入信訪工作考核,體現國家進一步規範權力運行,尊重與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疏通下情上達的民情通道的決心與努力。惟我們更需讓民眾變得信法不信訪,更多地通過走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正義網

宇文鷹羽(網民)

當局保障上訪人員的動機是好的,惟《辦法》應列明對於以暴力粗話鬧訪的人員可採用甚麼辦法處理。當那些帶有野蠻性質的上訪者,提出不合理要求,或對辦公人員恐嚇威脅時,上級領導也應保障辦公人員的基本人身安全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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