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川成都女子黃清前年在一間美容店接受減肥療程後患上白蝕症,腹部滿布白斑,終身難愈。黃上年底控告美容店負責人及店長,索償四十五萬元,本月九日開庭前,黃臨時追控美容店代言人台灣藝員伊能靜,法院已立案處理,暫未開審。

黃女患上白蝕症,前為涉事藥膏。(互聯網圖片)

黃清於前年五月初,支付一萬一千多元購買秀域古方減肥連鎖美容(簡稱秀域)的按穴位、拔罐等療程,並按店員指示在腹部塗抹該店的藥膏及消脂液等產品。兩至三個月後,黃腹部發癢起紅疹,店員當時稱問題為皮膚乾燥所致,屬正常現象;惟皮膚其後脫皮,拔罐印周圍出現白斑,並向外散開,最大的斑紋如成人拳頭般大。黃去年五月到院檢查,發現白斑為色素減退斑,不會消退,且終身難愈。

新法禁宣傳未試用商品

司法鑑定所去年十一月證實黃的皮膚病變,與秀域的療程及藥品有關,而藥品包裝上亦無明確生產廠家及資料,故認為秀域有過錯。黃先起訴秀域負責人李曉寧及門店店長何正敏,後追訴秀域代言人伊能靜,致該案暫未開審。

中國早年無相關法例要求代言人為消費者權益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去年獲修改,第四十五條規定代言產品或服務令消費者權益受捐,代言人需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另今年修訂的《廣告法》亦強調,代言人不可宣傳未試用過的商品或服務,進而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