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新北市一名婦人疑迷信靈修團體,竟強迫十一歲女兒與靈修主理人歐陽顯發生性關係,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判歐陽顯監禁十八年,婦人十二年徒刑定讞。案情指,三年前婦人不但自己與歐陽顯性交,更強迫女兒讓歐陽顯性侵,少女獲網友協助報警,士林地方法院及高院早前均判定歐陽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