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福建福州平潭縣居民念斌被指毒害鄰居一家,致兩名兒童死亡的投毒案,念斌坐了八年冤獄、曾四次被判死刑,今年八月始無罪釋放,他前日在律師陪同下,向福州市中級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法院賠償他逾一千五百萬元人民幣,並公開道歉,又提交控告書,要求依法追究當年辦案的七名警員及檢驗人員。

上圖及下圖:念斌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的部分文件。(互聯網圖片)

指公安嚴刑逼供偽造證據

念斌向福州中院提交的賠償申請書中,要求法院向他賠償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及其他物質損失等共計逾一千五百萬元,又指摘公安機關在案件調查過程嚴重職務犯罪,除對他嚴刑逼供,為破案立功,不惜隱藏及偽造證據,將他當真兇完成審判。他在看守所的八年間,患上肌肉萎縮、胃潰瘍等多種疾病。

他又指,事件令他家人承受污名,年幼兒子成為殺人犯的兒子,心靈受創;期間父母相繼去世,他無法盡孝,姊為他伸冤犧牲自己人生。另外他的祖屋被死者家屬砸毀,至今死者家屬仍仇視他及其家人,遂要求一千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學者稱,按現有法律和司法經驗,預計此案賠償額或在五百萬元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