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龍湖鎮一條馬路中央日前豎立十六塊廣告牌,牌上有一名可愛男生的照片,旁邊寫着「歡迎參加我的十六歲生日party」字句。傳媒指,家人為邀請親戚朋友一同慶祝男生生日,遂以一千六百元設立廣告牌宣傳,慶生過後會撤走。

溫國鵬(評論員)

廣告牌擺了一條馬路,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明星個人演唱會。如此隆重場面再一次讓公眾深刻體會甚麼叫有錢就是任性,亦讓同齡孩子感受到羨慕嫉妒的滋味。

法制日報

高路(評論員)

這樣的廣告牌不適合立在大​​街馬路上,孩子家長的屁股該打,讓這樣的廣告牌堂而皇之地立在馬路上的管理部門的屁股更該打。那是公共場所,不是大戶的私人花園,再有錢亦不能給這樣的機會。

錢江晚報

風飛葉(網民)

一個小孩子過生日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掛個廣告跟平常結婚彩虹拱門沒有區別,有甚麼可吐槽?小朋友既然生於富貴家庭,希望他長大後承擔起一個富人的責任,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