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前日對內地首宗以電擊治療同性戀的索償案作出判決,法官指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判定重慶一間心理諮詢中心聲稱專業治療同性戀的承諾屬虛假宣傳,需對原告小振公開道歉及賠償三千五百元。對於同性戀矯正治療,內地社會學家李銀河形容在世界眼中像醜聞。

小振帶同正義女神到庭聽審。(互聯網圖片)

同志告諮詢中心勝訴

二十七歲廣東男子小振,捧着一座插有代表同性戀者彩虹旗的正義女神像到法院聽審,他表示對判決感滿意,希望同性戀家長不要再帶子女去治療,以及中國所有心理諮詢機構都不要再進行這種矯正治療。

事緣去年八月,小振在網上找到承諾矯治同性戀的心理諮詢中心。今年二月,他到重慶的中心接受治療,費用為一小時五百元。中心承諾三萬元能把他治好。他繳費後,中心負責人催眠他,要他想像和同性做愛,期間對方會電擊他,過程重複。惟小振感到無法承受此治療方式,完成第一次治療後便離開重慶。由於治療未能令他變成異性戀,且令他蒙受巨大精神壓力,小振遂於三月起訴中心及百度。

海淀區人民法院前日開庭宣判,指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不需治療,且心理諮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故中心違反《精神衞生法》。法院雖駁回對百度的訴訟,惟告誡百度日後需對此類關鍵詞倍加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