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南漯河市中級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長法官諶宏民,今年八月判決一宗民間借貸糾紛案,敗訴一方提出多點上訴。諶事後向記者透露,敗訴人是該省某領導的親戚,該領導於是向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打招呼」、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又向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院長「打招呼」。諶宏民感慨稱,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

被指醉酒胡言

事件經傳媒報道後,引起各界關注和網民熱議,漯河市中院前日發出通報稱,經法院紀檢組調查後發現,諶宏民於八月二十八日,因承辦的民事案件在接受傳媒採訪後,私自宴請記者,在醉酒後發表不實言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決定對諶宏民予以記大過處分,並免去民事一庭副庭長職務,調離審判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