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近日集中梳理了近年各級紀委辦案受干擾情況,其中主要有恐嚇、威脅、預報等多種不配合的方式。例如,湖南衡陽市祁東縣一工商局幹部最近因阻撓威脅紀委辦案而被行政拘留五日,據悉該官員「衝擊」紀委辦案場所,並威脅多名紀委幹部「把你們從窗戶丟下去」!

腐敗會亡黨亡國,反腐自然要確保中共長期執政,但這是就宏觀角度而言,具體到某個腐敗的官員,反腐輕則是斷人錢財,重則使其有牢獄之災,甚至身家性命難保,這會引起腐敗分子恐懼,由恐懼心生報復。所以,出現上述威脅紀委辦案的情況並不奇怪。

不過,也要看到,明目張膽恐嚇、威脅辦案人員的腐敗分子畢竟是少數,能夠這樣去做的腐敗分子要不自以為背景很硬,要不孤注一擲。更多干擾辦案的情況是在私下裏進行的,鑑於中國是個人情社會,每個人都有親戚朋友,法紀又鬆弛,很多事情都具有收縮性,這就為私下干擾辦案提供了空間。

在各種妨礙紀委辦案的情況中,對巡視組的干擾最大,皆因巡視組在中共這輪反腐中成效凸顯,許多大案要案都是通過巡視發現的。因此,如今哪位官員被巡視組盯上了或找去談話,多半預示結果會不妙。

巡視制度是中共獨創的監督方式,類似於古代的欽差大臣,雖然它不直接查辦案件,只是向紀委反映在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或線索,但由於它是由紀委派出,代表高層對中共的省部級和廳局級官員進行監督,填補了中共對這兩級幹部的監督空白。這就是中共巡視制度的意義。但自然,由於這個層級的領導幹部掌握着大權,擁有的資源多,在未對其查處前,他有很多的方式來為難、干擾甚至威脅巡視人員,如果他認為有必要的話。

及時監督 有效制衡

所以,為保障巡視、辦案人員的安全,不管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威脅,有必要對這種妨礙巡視、案件辦理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但要使巡視、辦案人員更為安全地去巡視和辦案,根本的還是要改進巡視制度。中共現在巡視監督的對象是掌權的人,還不是權力本身,雖然在巡視方法手段上有不少創新,也收到比較好的效果,可這種創新更多局限於技術層面,還不能從根本上及時監督並有效制衡權力。反腐需要的是在權力結構上進行實質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