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日次日,新華社發布了中共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消息。中共對周案定性為,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海內外輿論包括一些資深觀察人士,多從高層權力鬥爭角度看待周案,這當然沒錯。但對周案還是要回到案情本身,即周永康是否涉嫌違法犯罪,以及違法犯罪的程度。無視這點而過多關注黨爭和權鬥,就偏離了方向,容易作出誤判。從新華社公布周的涉嫌犯罪問題,以及中共對周案的用詞來看,比去年的薄案和剛公布不久的徐案更嚴厲,足見周案性質之惡劣。對這樣一個人,如果僅因為他曾經位高權重,怕影響中共形象而只作黨內處理,說明中共是一個毫無政治品格的政黨,這如何向人民交代?

從政治的基本邏輯出發,既然中共已經揭開了周案蓋子,勢必對他作司法處理,而不會僅以黨紀來代替司法在黨內處理。這也是中共在憲法日次日公開周之罪行的原因——彰顯中共依法治國,法治反腐的決心,就如中共領導人多次強調的,不管誰官多大,地位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就必須送上審判台。

銳意進取 重贏民心

中共反腐是一場輸不起的戰爭。中共要帶領中國人民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要度過新形勢下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均有賴於反腐的深度和廣度。而衡量標準,主要看一些標誌性大案要案能否得到恰當、公正、符合法治的處理。否則,就會讓人懷疑領導人反腐的誠意。顯然,在這個意義上,領導人也必從嚴處理周案而不會輕輕放過。

反腐既是一場輸不起的戰爭,就必須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立場,就必須對腐敗保持高壓態勢,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就必須持之以恒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反彈。正如主導反腐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所說,要冷靜清醒地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堅定必勝信心,堅持不懈地抓下去,讓人民群眾不斷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回應群眾期盼、贏得黨心民心。

「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無論何時,人心向背對於一個政權的存亡,從來都具有極端重要性。中共對周永康開除黨籍,移送司法處理的決定,頗顯示刮骨療毒,自我醫治的勇氣,但中國法治建設是一個漫長過程,如果中共能夠以銳意進取的態度推進法治反腐,建設法治昌明的國家,何愁不能贏得百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