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從江蘇嫁到香港的三十一歲婦人,疑因受離婚打擊,上周六獨自去深圳散心,在街頭遊蕩,東門附近商戶發現她徘徊許久報案。警員到場後,發現她語無倫次,遂將她帶回派出所,卻無法聯絡她江蘇的家人。

港婦(中)在深圳警方協助下抵達羅湖。(黃少君攝)

該婦人在派出所留宿三日,又因她為香港居民,警方無法安排她到留容所暫住,遂聯絡香港工聯會深圳服務中心協助婦人返港。該中心昨與香港政府駐粵辦公室聯絡安排返港手續,將婦人帶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