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大地:依法治國當學商鞅
中國人都熟悉商鞅變法,秦國後來能夠一統六國,開創帝制,源頭可能要追溯到商鞅變法。但商鞅變法開始並不容易,為了能讓那幫抱着祖宗之法的守舊勢力相信變法是真的,商鞅想了一個辦法,在城南門立了一根木頭,貼出告示,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眾人不信,商鞅又把賞金提到五十金,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他五十金。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徙木立信」,商鞅的目的是以此建立政策權威並取信於民。
彰顯領導人決心
商鞅是法家人物,他推行的變法用今天的話說,是實行法治。儘管有「徙木立信」舉措,但在變法令頒布一年後,新法的推行還是很不順利,原因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包括太子。可太子是國君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商鞅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在另一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大概是老師沒有教育好學生,以示懲戒。此後,秦國就沒有人再敢違反新法了,新法才得以實施下去。
提起商鞅變法中的這兩件事,是想說中國要實行依法治國,建立法治國家,也必須拿一、兩件具體的案件來做文章,讓百姓看到領導人確實有大決心實行法治,這比一千遍空洞的說教、強調依法治國的意義效果都要強。當然,選取的案件必須是公眾關注的冤案,社會影響大,但又一直翻不了,如果重新公開公正審理一、兩件這樣的案子,百姓就會相信領導人真的要推行依法治國了。
這種案件在當下內地並不難找,河北聶樹斌案就是一例。聶樹斌一九九五年因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姦婦女罪被河北中院判處死刑,但該案是一起明顯冤案,十年後真兇落網。弔詭的是,在真兇承認自己是強姦殺人犯後,河北地方法院就是找種種理由不進行重審,連律師依法申請查閱卷宗都不同意。查閱卷宗本是律師法定權利,在真兇落網後,聶案四任律師申請查閱卷宗,前後達五十多次,而據聶案現任代理律師說,每次拒絕的理由都是「等等領導意見」或「還沒有最終意見」。
河北地方法院之所以一再拒絕律師的查卷請求,無非是這裏面牽涉到一大幫人,據悉有的已經升到高位,他們阻擾案件重審。要說過去重審這起案子困難重重,在當局信誓旦旦推行法治的情況下,今天這起草菅人命的冤案還得不到昭雪,就很難讓人相信當局依法治國的誠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