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草擬《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下稱草案),呈報國務院及向公眾徵求意見。倘獲通過,將在全國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禁止所有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影視劇不得播放吸煙鏡頭;禁止賣煙給未成年人士,違者可被罰。

所有室內是指有頂部遮蔽並有兩面以上側牆的任何空間,包括樓梯、走廊和地下通道等。另在幼兒園、兒童福利機構、學校、培訓機構、婦產醫院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室外等候區域,亦一律全面禁煙。

草案又規定煙草商必須在製品包裝印有健康警示;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的主辦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贈送煙草製品;全面禁止通過自動售賣機販賣煙草製品;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兜售煙草製品等。

影視吸煙鏡頭罰3萬

違反規定的個人,最高可罰款五百元;違反的單位或機構,最高可被罰款三萬元;禁煙場所經營或管理者,倘未能履行控煙職責,可被罰款三萬元,甚至吊銷執照;影視作品含吸煙鏡頭者可被罰三萬元;通過網絡售煙者可被罰款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