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貪官傳與下屬分享姊妹花
【本報訊】山東青島前公安局局長王永利受賄及包庇、縱容黑幫,六月被判囚終身。上海澎湃新聞網昨曝光王的貪腐內幕,包括收受無數財物、妻與兩名情人成為貪腐中介,王甚至與另一名落台的公安分局局長分享一對姊妹花情人。
妻及兩情人受賄中介
報道指,前年三月,王永利貪腐案發後,檢察人員搜查他住處和辦公室時,發現大量現金、購物卡、玉石、金磚等財物,揭發王於○一年至前年間,受賄近四百六十二萬元。王一般不願直接與行賄者見面,妻與兩名情人因此成為王賣官和受賄中介。
報道稱,王其中一名情人宋新紅的姊姊宋新玲,○三年在一次飯局上認識王的下屬、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前局長于國銘。于知道宋新紅是王的情人,欲與宋氏姊妹拉近關係,以便職務調整時能幫自己說話,其後與宋新玲發生性關係。
至今年六月,王永利因受賄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王妻及兩名情人亦被判刑,其中王妻與宋新紅均判刑十年。